北京:月底完成调试 11月1日起具备供暖条件

为确保今冬明春供暖,让市民过冬温暖,该市城管委已要求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供暖系统供水、冷运行调试、房屋检查和热水调试等工作,并迅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供暖系统安全。 11月1日前供暖。 2025-2026年采暖季,本市城区将建设集中供热区域。面积约10.7亿平方米,其中居民面积7.01亿平方米,非居民面积3.69亿平方米。全市共有集中供热(机械)锅炉房7607座,注册供热机1152台。城管委要求各区、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老旧管网升级改造、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消除辖区内“冬病夏治”。今年,多个区完成“冬病夏治”消除工程950多个,更换老旧供热管网1300多公里。对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和现代化改造。为做好供暖启动准备工作,市城管委要求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供暖系统供水、冷运行调试、房屋检查和热调试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问题,确保供暖系统11月1日具备供热条件。所有运行服务人员均已到岗,并完成上岗前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训和测试。调试期间重点解决管网泄漏、系统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端到端热不足,主动快速解决用户对室内供暖系统气锁、漏水等维修请求。智能控制系统不断优化,室温控制设备调试加快。根据《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北京市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天气等实际情况调整供暖时间。但临时调整加热时间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同市早在2010年,本市就颁布了《北京市供暖时间临时调整程序规定》,对“天文观测供暖”的具体操作规定作出了规定。如果预计法定采暖期前后室外日平均温度低于5摄氏度,则五项不利连续几天,或者出现大雪等可能对居民的生活及其维护造成严重影响的天气条件。如果天气炎热,本市可能会继续或扩大采暖。市城管委从10月中旬开始与气象局开展气象会商工作,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增加气象会商频率。本市将按照程序科学考虑供暖时间等事项并作出决定。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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